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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篇
發布時間:2021-05-11

企業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

一、申請對象

鏡湖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

二、培訓對象

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崗前技能培訓的企業新錄用人員。

三、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用人單位崗位規范要求確定,突出技能訓練,注重職業能力培養。

培訓合格率達95%以上。

四、補貼標準

按實際培訓人數以人均8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

五、實施程序

1.企業依托職工培訓中心或委托社會培訓機構(需年審合格)實施的新錄用技能崗位人員技能培訓。

2.開展培訓前,企業須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培訓計劃,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3.培訓后申請補貼時,應提供參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結業考核證明等憑證材料。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按標準給予企業補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其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普通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

一、培訓對象

鏡湖區轄區內貧困勞動者、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含新生代農民工、退捕漁民)、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

二、培訓內容

根據國家職業標準和相應專業規范要求確定,突出技能訓練,注重職業能力培養。

三、實施程序

鏡湖區轄區內的六類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可到屬地社區集中報名登記意向培訓的工種及個人基本信息,由街道辦事處對接依法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經開班審批后,統一組織開展就業技能培訓。

四、申請程序

1.培訓考核合格后,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根據就業技能培訓工種目錄標準申報培訓補貼;

2.對符合條件并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培訓期間,按每人每天50元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企業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

一、申報對象

組織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

二、申報條件

鏡湖區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

三、補貼標準

根據員工培訓后取得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人數,分別給予1500元/人、2000元/人、3500元/人、5000元/人培訓補貼。

四、申辦流程

企業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向縣區人社部門提出開班申請,審核同意后,登錄安徽省職業培訓信息系統,錄入培訓相關信息。培訓后,企業按照培訓取證人數和對應等級,申報培訓補貼。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

一、申請對象

1.對中小微企業在2020年1月1日以來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2.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的各類企業于2020年1月1日以來新吸納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3.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但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中小微企業,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二、申請條件

企業新吸納人員指2020年1月1日以來新吸納的人員,企業享受政策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三、補貼標準

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四、申請材料

1.中小微企業申請新吸納人員四類人員以工代訓補貼或五大行業企業申請新吸納人員以工代訓補貼的,需提供《新吸納人員花名冊》、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中小微企業未新吸納此類人員的無需提供)、按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2.停工停產中小微企業申請職工以工代訓補貼的,需提供《停工停產期間在職職工花名冊》、停工停產期間按月發放工資(或生活費)銀行對賬單。

五、申請程序

企業需登錄“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根據所申請的補貼項目,在“援企穩崗”以工代訓板塊上傳相關材料電子掃描件一份。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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