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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捕漁民就業服務政策篇
發布時間:2021-05-11

吸納就業補貼

一、申領對象

吸納退捕漁民就業的中小微企業、就業車間、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各類經營主體。

二、申領條件

上述各類經營主體吸納退捕漁民就業且簽訂 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三、補助標準

1.吸納退捕漁民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經營主體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其中吸納就業困難退捕漁民就業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2.對吸納退捕漁民就業人數5人以上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經營主體,再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四、申領材料

1.《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

2.勞動合同、參保記錄(如可從系統中查詢,無需提供)。

五、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所在區(縣)人社部門提出申請。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退捕漁民一次性就業補貼

一、申領對象

勞動年齡內就業的退捕漁民。

二、申領條件

與小微企業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

三、補貼標準

每人 3000 元一次性就業補貼。

四、申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3.勞動合同(如可從系統中查詢,無需提供)。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村)初審合格,報街道復核并報區人社部門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公示3日無異議將資金發放到位。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跨地區就業轉移交通費補貼

一、申領對象

跨地區就業的退捕漁民(原則上應為跨縣級以上統籌地區)。

二、申領條件

跨地區就業(原則上應為跨縣級以上統籌地區)的退捕漁民, 并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或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務協議、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三、補貼標準

據實報銷交通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 600 元。

四、申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3.勞動合同、參保記錄或勞務協議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相關證明(如可從系統中查詢,無需個人提供);

4.交通費憑證(線上可查詢留證的,無需提供紙質票據)。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村)初審合格,報街道復核并報區人社部門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公示3日無異議將資金發放到位。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退捕漁民一次性創業補貼

一、申領對象

首次創業的退捕漁民。

二、申領條件

首次通過創辦個體工商戶或企業進行創業,并正常經營 6 個月以上。(工商注冊登記日期為2019年1月1日之后)  

三、補貼標準

按照每戶 5000 元的標準給一次性創業補助。

四、申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3.營業執照以及6個月經營流水(如可從系統中查詢,無需個人提供)。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村)初審合格,報街道復核并報區人社部門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公示3日無異議將資金發放到位。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補貼

一、安置對象

2019年9月30日前戶籍在冊,符合區農業農村水務局認定的退捕漁民且16-59周歲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的人員。

二、安置要求

重點安置無法外出就業、自主就業確有困難,年齡較大,文化程度較低的退捕漁民,已穩定就業創業、領取退休待遇、不服從管理、不勝任崗位的人員不得安置。

要求每周出勤不少于2次,每次工作時間不少于3小時。

三、補貼標準

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補貼為每人每月 400 元,購買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

四、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鏡湖區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鏡湖區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街道、社區(村)兩級與安置漁民簽訂包括工作任務、工作時間、薪酬和管理服務在內的三方協議;

3.社區(村)建立打卡、簽到、社區周巡查與街道月抽查相結合的考勤方式,缺勤按20元/人次扣減崗位補貼,每月匯總填寫出勤日次和實發崗位補貼內容的《鏡湖區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花名冊》,每月公示1次;

4.由各街道辦事處審核通過后在按月統一向區人社局提交《鏡湖區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申報表》和《鏡湖區退捕漁民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花名冊》匯總表。區人社局審核合格、公示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社??ù蚩òl放。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退捕漁民水產養殖創業補貼

一、申請對象

從事水產養殖等創業的退捕漁民。

二、申請條件

退捕漁民通過建設漁業健康養殖基地、優質淡水產品生產基 地、水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等形式創業。

三、補貼標準

每戶每年 5000 元。

四、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3.退捕漁民開展建設漁業健康養殖基地、優質淡水產品生 產基地、水產品加工產業集群的相關證明。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村)初審合格,報街道復核并報區人社部門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公示3日無異議將資金發放到位。

咨詢電話:0553-3878864

退捕漁民居家就業補貼

一、申領對象

1.從事手工編織、來料加工、網絡商鋪、微商、自由撰稿、 電子競技、網絡主播、維修等居家就業退捕漁民。

2.組織退捕漁民從事上述居家就業的單位或實體。

二、申領條件

退捕漁民通過上述居家就業形式完成工作、獲得收入;單位或實體通過上述渠道組織退捕漁民實現居家就業。

三、補貼標準

1.居家就業漁民:每年 1000 元給予退捕漁民補助。

2.組織居家就業的單位或實體: 100 元/人/月,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0 元。

四、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并對個人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做出承諾;

3.居家就業的收入流水證明或組織漁民居家就業的相關材料。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戶籍所在社區(村)提交申請材料;

2.社區(村)初審合格,報街道復核并報區人社部門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公示3日無異議將資金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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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捕漁民就業技能培訓生活費補貼

一、申領對象

16-65周歲(男、女均含)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建檔立卡退捕漁民。

二、申領條件

退捕漁民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按照培訓天數給予生活費補貼。  

三、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參加免費就業技能培訓,每人每天可享受50元生活費補貼。

四、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個人補貼申報表。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培訓機構提交補貼申請材料;

2.培訓機構將補貼申請材料報區人社部門審核,經區人社局審核、財政局復核后按規定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撥付到退捕漁民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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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轉移就業補貼

一、申領對象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街道、社區、行政村等組織。

二、申領條件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街道、社區、行政村組織退捕漁民外出務工就業,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或簽訂 6 個月以上勞務協議、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三、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按每人 500 元標準給予組織機構補助。

四、申請材料

1.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

2.勞動合同、參保記錄;勞務協議和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相關證明(如可從系統中查詢,無需提供)。

五、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蕪湖市退捕漁民安置保障資金申請表》,向區人社局提交申請材料。

2.區人社局審核合格,報區財政審批后,公示無異議將資金撥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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